微信公众号
下载手机APP
一、本人携带身份证、一类银行卡、五年内的权属变更后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交易税票进行办理。提供的手续是配偶姓名的,另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。
二、本人无公积金贷款,如给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,担保人在借款人贷款满一年、正常缴存且近两年内还款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下,方可办理。
三、同一套房屋所有人提取总额,不得大于所购自住住房的总价款。
主办:运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: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:12345
备案号:晋ICP备05002945号 网站标识码:1408000002 晋公网安备:14080202000001号